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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办单位税务登记告知情况登记表

    办理税务登记免填单业务的纳税人,办税人员需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,并加盖公章。因此,敬请携带单位公章。本表一式两份。

    未携带单位公章的单位,请填写《新办税务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)及浙江省地方税(费)纳税综合申报表(一式二份)并加盖公章后办理。

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